被执行款可以商议吗?
被执行款可以商议吗?
被执行款是指在法律诉讼中,被判令支付一定款项的一方未能履行判决书或裁定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而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强制执行的款项,被执行款是要全额支付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协商,看是否可以分期付款减少款项。
被执行款的事情,当然可以商议,但是这个商议,可不是随心所欲的,得按照法律的规定来。
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可以先协商,看看能不能把钱分期慢慢还,能不能少还点,双方都能达成一致,那当然最好,协商不成,被执行人也确实困难,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考虑他的实际情况,看看能不能给他减免一些。
这个协商和申请,都得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比如说,被执行人因病失业,没有收入,这种情况,他得提供医院的证明和失业证明。
被执行款可以商议,但是得依法依规来,不能想怎么商议就怎么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