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中第二十八条怎么,全面揭秘,点开即知!
**民间借贷规定中第二十八条怎么
**标准答案
民间借贷规定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跑路无法联系,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借款人有财产,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借款人还钱。
咱们就用+来详细一下这条规定。
**咱们先说说这条规定是啥意思。
比如说,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李四写了借条,但后来李四不见了,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这时候,张三就可以去法院告李四,让法院帮忙找李四还钱,李四有房子、车子其他财产,法院还可以先把这些财产冻结起来,防止李四转移财产,保证张三的钱能要回来。
**这条规定里的几个要点。
“跑路”“无法联系”是指借款人故意逃避债务,不接电话、不见人,让出借人找不到,这种情况,出借人就可以去法院告状。
“法院应当受理”就是说,只要出借人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人确实借钱不还,法院就应当立案处理。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法院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把借款人的财产控制起来,直到借款人还清债务。
**这条规定就是保护出借人的权益,让借款人不能随便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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