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延期开庭有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延期开庭有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延期开庭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庭的,可以适当延期,延期开庭的情形包括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时间进行审查的;
需要追加证人、鉴定人、勘验人,需要重新鉴定、勘验,时间上来不及的;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需要延期的;
需要调解解决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开庭的;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
对于延期开庭的规定,下面详细解答一下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时间进行审查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前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法官需要时间进行审查,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适当延期开庭。
需要追加证人、鉴定人、勘验人,需要重新鉴定、勘验,时间上来不及的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需要追加证人、鉴定人、勘验人,需要重新鉴定、勘验,而时间上来不及的,可以适当延期开庭。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需要延期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特殊情况(如生病、出差等)不能到庭,可以申请延期开庭,法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需要调解解决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开庭的法官认为案件适合调解解决,而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开庭进行调解的,可以延期开庭。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庭的,可以申请延期。
需要注意的是,延期开庭需要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申请,由法官决定是否延期,法官认为不需要延期,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