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有何规定
法律对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有何规定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上限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换句话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由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过这个数额必须是合理的,不能过高过低。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大致相当,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超过实际损失太多,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合理”的违约金数额,往往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判断,要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方的违约程度等因素。
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那么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这里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比如货物本身的价值、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等。
违约金的上限并没有一个数字,关键在于是否“合理”,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约定的数额一般是有效的,但也要符合“合理”的原则,没有约定约定不合理,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违约金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