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第二十九条有哪些规定
民间借贷第二十九条有哪些规定
民间借贷第二十九条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民间借贷,防止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出现。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以内,那么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院是会支持的,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就是无效的,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也是会支持的。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出借人就不能主张支付利息,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约定也是不成立的。
关于利息的支付期限,双方有约定,那么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那么就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那么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那么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还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人没有按时支付利息,那么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
民间借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让借贷更加规范,避免出现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问题,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民间借贷第二十九条有哪些规定,你明白了吗?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