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规定哪一条,专家视角解读!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
咱们今儿就来谈谈这个《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延期审理的规定,咱们就用,加上点味儿,让你听得明白,记得牢固。
你得知道,延期审理就是原本定的开庭时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按时进行,需要推迟,这个规定在哪条呢?就在《民事诉讼法》的第146条,这一条里头,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咱们详细说说这个第146条都讲了些啥,它说,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当事人有了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庭,比如说,人生病了,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开庭。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重新指定审判人员,这就跟咱们平时说的“换人”差不多,得重新安排人来进行审理。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需要重新鉴定、勘验,案子需要更多的证据证人,就得延期。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这个就相当于一个“万能条款”,上面三种情况都不符合,但确实有其他原因需要延期,法院也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确保各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咱们普通人也得知道这个规定,有时候自己身边的人打官司,也能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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