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无力偿还债务的,独家视角,专业解读!
根据《民法典》,无力偿还债务是指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这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下面我用和的风格,给大家详细一下这个事情
咱们先说标准答案哈,**无力偿还债务**就是指债务人穷得叮当响,实在拿不出钱来还债了。
来讲,**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是债务人手头的资产,比如房子、车子、存款啥的,加起来还不够还债的。
**没有收入来源**就是债务人连个工作都没有,每个月连个毛票都挣不到,哪来的钱还债嘛。
**恶意逃避债务**有些债务人故意躲债,比如说搬家、换电话,总之就是想尽办法让你找不到他,这种情况也算无力偿还。
当出现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这样做
**起诉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被判还债,但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债务人的资产拍卖了还债。
**协商和解**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坐下来谈谈,看看能不能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我想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遇到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咱们还得依法办事,合理维权。
大家对**民法典关于无力偿还债务的**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细节,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再次访问本网站,我们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