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规定民间借贷
民法典如何规定民间借贷
答案民法典主要通过第四百六十四条至第四百七十九条来规定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的定义和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其他财产权益作价,约定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它属于民事法律,需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比如双方有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明确等。
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条款,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和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约定的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第四百七十九条则规定了民间借贷的期限,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间借贷的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民间借贷可以设立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借贷合同中约定了担保,那么担保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间借贷的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借款,借款人逾期返还,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确定。
民间借贷的纠纷解决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涉及借贷的定义、性质、合同形式、内容、利息、期限、担保、还款责任和纠纷解决等方面,为民间借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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