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务无法清偿如何判决
企业破产债务无法清偿如何判决
破产企业债务无法清偿的,依法宣告破产。
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一般应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债务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债务人自己提出。
债务人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破产。
九、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十、破产案件一般应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债务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债务人自己提出。
十债务人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十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破产。
十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十破产案件一般应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债务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债务人自己提出。
十债务人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十九、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二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破产。
二十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破产案件一般应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债务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债务人自己提出。
二十债务人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二十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二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十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破产。
三十、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十破产案件一般应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债务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债务人自己提出。
三十债务人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三十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三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破产。
三十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十破产案件一般应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债务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债务人自己提出。
三十九、债务人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四十、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四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四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的申请。
四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