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法律上限是多少
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法律上限是多少
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法定上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没有统一的上限标准,换句话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延期交付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不过,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延期交付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换句话说,违约方应该根据延期交付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支付违约金,这个实际损失包括守约方因为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预期利益损失等。
在实践中,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根据延期交付造成的实际损失来支付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需要符合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数额过高,超出了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那么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违约金的数额过低,不能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法律上限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过,违约金的数额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